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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湖南商会迎来新“舵手”!

1月4日下午,佛山市顺德区湖南商会新一届就职典礼暨2024年年会庆典在顺德举行。顺德区工商联副主席林小波、谭玺,商会顾问、会员代表以及特邀嘉宾共1200多人参加活动。顺德区湖南商会新任会长正式就职顺德区湖南商会新一届理事会就职仪式据悉,佛山市顺德区湖南商会成立于2013年,目前已凝聚在顺湘商企业200余家,会员企业涉及地产开发、电子科技、环保科技、智能家居、建筑工程、文化创意等20多个行业。10多年来,佛山市顺德区湖南商会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坚持为广大成员单位做好服务,将在顺德的湖南籍企业家团结起来,彼此不求回报地互帮互助,抱团取暖。同时,商会进一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会员向优秀组织、优秀企业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开展资源对接会、交流会,共同提升商业竞争力、提升品牌力,引领会员企业在时代变革中奋发向上,抱团作战,在各大专业领域实现突围崛起。值得一提的是,佛山市顺德区湖南商会积极动员会员企业参与湘粤两地慈善事业,截至目前共捐款捐物超百万元。据悉,本次大会的主题是“湘聚致强 顺势而上”,正是一次凝心聚力、共谋发展、团结共进的大会,也是明方向、展未来、鼓士气的大会。会上,新当选会长喻波在致辞中表示,他将不负重托,认真履行会长职责,带出班子新气象,干出一番新作为。新一届商会领导班子一致表示要同心聚力,团结奋进,将“互帮互助一家人”的顺德区湖南商会建设成务实、活力、服务的商会,打造成崭新、活力、凝聚的温馨之家。据悉,商会新一任班子将着重以商会友,将在四个“商”上全面发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第一个“商”是同商共量。商会未来将集思广益,仰仗集体的智慧,实现群策群力,而非会长一己之力,做“一言堂”;第二个“商”是促成商机。未来商会将进一步推动会员之间的链接交流,彼此发掘更多的商机;第三个“商”是商业承载力。未来商会将建设服务平台链接资源,赋能会员企业能级提升,引导和协助会员企业配备高效能的发动机;第四个“商”是商业竞争力。商会将着力纾困解难,帮助会员加强商业竞争力。会议强调,商会做好服务会企的原则在于“务实、真诚为会企解决实际问题,杜绝吃吃喝喝的低效沟通行为”。该商会表示,接下来,将不断加强商会自身团队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的发展策略,引领会员企业到湖南高校对接引进人才,加强产学研合作,与高校共商合作机会和培育人才的方案,采取高端人才战略助推顺德高质量发展;帮扶会员企业与出口资源对接,促进会员企业的好产品走出去;引领商会企业走出顺德,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商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拓展国际视野,提升商会国际化水平;踏实做好会员单位帮扶工作,提供法务支持、金融支持及经营管理知识赋能等,构建学习型商会;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模式,通过搭建信息交流平台、组织专业培训、开展商务考察等方式,为会员企业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努力促进会员企业之间的合作与发展,发挥商会桥梁纽带作用,推动企业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继续关注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等活动;积极响应高质量发展的主旋律,勇立潮头,为推动顺德、湖南的交流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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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须知

一、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会的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2.能主动热心为本会作奉献;

3.在顺德投资兴业、经商的湘籍人士以及支持湘籍企业发展的友好人士;

4.经营情况良好的企业家

5.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推荐(会员推荐/社会、自我推荐)

2.秘书处寄送商会资料并电话/上门拜访

3.填写会员推荐表并反馈至秘书处(填写入会申请表、附企业的营业执照、代码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三张1寸彩色照片交商会秘书处)

4.经理事会审批(会议审批或通讯审批)

5.发正式函(确定已经加入商会并请及时缴纳会费)

6.寄发商会会员通讯录

7.邀请新会员参加活动(短信通知、文件通知、电话通知)并定期寄发会刊、简讯及其他商会资料


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享有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一切商业信息的权利。

2.商会将不定期通过公众平台对会员企业进行品牌推广,增加企业信息流量。

3.享有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的权利,与各行业企业家交流心得。

4.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享有平等互利、公平竞争、公平晋升的权利。

5.商会提供政策解析,行业专家培训,向会员提供高质量的知识分享

6.遇到不公平待遇时,享有向本会提请帮助维权的权利。

7.享有获得本会提供的其他一切无偿的服务。

8.入会自愿,自由退会。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认可本会价值观,执行本会的决议;

2.热爱商会,具有奉献精神

3.自觉按规定交纳会费、赞助费的义务。

4.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商会名誉;

5.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6.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7.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

1.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 80000 元;

2. 执行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 20000 元;

3.理事单位、监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3000 元;

4.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 1000 元。